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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3年9月,泰國FDA就首次宣布將修改預包裝食品標籤的規定,重點提出有效期限和過敏原警告。
近期措施與越南、中國和韓國等多個國家的做法一致,這些國家在過去一年中都對其預包裝食品標籤標準進行了修訂。
“這些法規將適用於所有包裝出售給消費者的食品和飲料,只有四種可能的出行,”該機構透過正式文件表示。
「首先是沒有任何形態加工的生鮮食品;其次是經過縮小尺寸處理(如去皮、切邊等)並包裝在透明容器中的生鮮食品,食品的狀況清晰可見。號
「第三種是嚴格用於餐飲服務用途而生產和銷售的容器食品;最後一種是透過直接向消費者傳達訊息的平台,例如電子商務平台(例如Facebook、LINE)直接向消費者傳達訊息的平台,例如電子商務平台(例如Facebook、LINE)直接向消費者傳達訊息者銷售的食品。號
“所有其他預先包裝和加工的食品和飲料產品,以及穿過超市、便利商店等零售銷售的食品和飲料產品都必須遵守。”號
這項重大調整是要求食品製造商在產品標籤上附加自己的訊息,這又意味著這些公司在食品安全標準方面承擔了更高的責任。
“新已經過調整,及時明確規定負責向生產最後一步的消費者信息傳達,無論是製造商、再包裝商還是其他方,”泰國FDA表示。
「其中資訊包括製造商或再包裝商的名稱、相關總部地點、相關進口商的詳細資訊以及產品製造商的原產地等。號
「現在還要求成分列表在標籤上按從多到少的順序顯示成分,以確保消費者獲得完整、正確、清晰的信息,不會對產品的主要成分造成任何混亂。號
「雖然在沒有這種排序的情況下顯示成分清單並不一定意味著製造商無意中發現該成分,但如果有意強調任何特定成分,公司始終可以在標籤正面以顯著書寫方式顯示該成分。號
“這符合食品法典要求所有成分按順序顯示的規定,新規定進一步要求按重量順序排列。”號
過敏原警報號
為了清晰起見,過敏原和過敏原的規定也進行了更新,現在需要嚴格的措辭來突出過敏原含量。
「對於任何過敏原 XYZ,如果使用了潛在的必須過敏成分,則產品標籤包含『存在 XYZ』;或「過敏食品原須知:該產品可能含有 XYZ”,須在生產過程中出現潛在污染。該機構表示。
「食物過敏資訊」文字可以使用其他具有類似意義的文字替換,但必須始終顯示在包裝上清晰且易於識別的位置。號
「所有產品的生產日期和/或失效日期也必須根據相關的特定食品和位置 [clearly on the label]。 號
「如果『消費前』或『過渡』或『製造於』的整個訊息無法印在適當的位置並明確指定日期/月/年或月/年,則必須有一個附加訊息標籤清楚地傳達在哪裡可以找到此資訊。號